日期:2022-08-15 08:32:15 作者:燃油锅炉厂 浏览量:
文章导读: 天津市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修订实施 2020年8月,这次《标准》修订以先进稳定可行的工艺技术为依托,进一步降低化石燃料燃烧污染物排放。      
天津市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修订实施 2020年8月,这次《标准》修订以先进稳定可行的工艺技术为依托,进一步降低化石燃料燃烧污染物排放。
天津市地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(单位:mg/m3) | ||||||||
区域 | 污染物项限制 | 颗粒物 | 二氧化硫 | 氮氧化物 | 汞及其化合物 | 一氧化碳 | 烟气黑度 | |
天津 2020 |
燃煤锅炉 | 在用 | 10 | 35 | 50 | 0.03 | / | ≤1 |
新建 | 10 | 35 | 50 | 0.03 | / | ≤1 | ||
燃油锅炉 | 在用 | 10 | 20 | 50 | - | / | ≤1 | |
新建 | 10 | 20 | 50 | - | / | ≤1 | ||
燃气锅炉 | 在用 | 10 | 20 | 50 (2022-11 -1开始执 行,在此前80) |
/ | ≤1 | ||
新建 | 10 | 20 | 50 | - | 95 | ≤1 | ||
天津 2018 |
生物质锅炉 | / | 20 | 30 | 150 | 0.05 | 200 | ≤1 |
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,比如,将生物质油锅炉纳入参照本标准执行范围。”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。
二是收严了锅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,将燃煤锅炉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汞及其化合物执行标准从30、100、200、0.05 毫克/立方米,收严至10、35、50、0.03毫克/立方米;燃油锅炉及燃气锅炉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执行标准从30、50、300毫克/立方米收严至10、20、50毫克/立方米,新建燃气锅炉一氧化碳执行95毫克/立方米的排放限值。
三是对燃煤锅炉企业首次提出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,并明确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。四是应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,调整了锅炉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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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[重庆]的客户评论
郑锅7吨危废余热锅炉,希望将来继续在产品过硬的质量标准下的安全稳定地运行下去!
来自[安徽]的客户评论
我们以前选购的其他厂家的余热锅炉,用了2年故障了,不给售后。经熟人介绍,二次采购选择了郑锅,那质量杠杠的!
来自[云南]的客户评论
我们采购的是98t/h次高压次高温碳素窑余热锅炉(Q260/900-98-5.3/490)和6t/h低温低压碳素窑余热锅炉(Q50/375-6-0.7),整体的运行效果很满意!
来自[河南焦作]的客户评论
购买一次余热锅炉,与郑锅合作,不仅学会了看余热锅炉型号,还学会了一些余热锅炉结构的一些知识,业务经理还是不错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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